“住了三十多年的‘老破小’,摇身一变成了新小区,基础设施完善了,小区环境优美了,现在住着真舒坦!”近日,绩溪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走进该县原卫生防疫站宿舍楼老旧房屋“自主更新”试点小区,居民程阿姨的话道出了试点工作带来的实实在在变化。
老旧房屋“自主更新”是破解城市更新难题的重要举措,通过引导居民自主协商、自主决策、自主实施,破解以往政府大包大揽带来的资金压力大、群众参与度低等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将老旧房屋“自主更新”作为民生领域监督重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精准监督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廉洁高效实施,让“忧居”变“优居”,实现城市更新与群众所盼双向奔赴。
“小区改造后能实现天然气到户吗?有没有电瓶车充电棚?改造后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针对项目改造中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推动社区成立自主更新业主委员会,通过多轮意见征求、座谈协商,充分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收集意见建议,明确改造方案,实现群众参与率、支持率达100%。
同时,县纪委监委紧盯老旧房屋“自主更新”项目廉政风险点,聚焦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通过“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全程嵌入项目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利益输送,确保资金透明高效,护航更新项目合规推进,真正惠及群众。截至目前,该试点小区新增房源24套,配套建设41个标准停车位、300平方米健身活动场地、智慧安防系统等设施,不仅让小区住户告别了设施老旧的窘境,生活品质显著提升,更通过自主更新的探索,为老旧房屋改造提供实践样本,让“民生工程”真正暖到群众心坎里。
“老旧房屋‘自主更新’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将持续深化监督,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每一项改造都回应群众期盼,让老旧房屋‘自主更新’成果真正留得住、惠长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