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指出少数监督单位两个责任协同不够有力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明确“三个结合”具体举措,着力把责任主体拧成一股绳,更加精准地履职尽责,共同推动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成效。
定期会商与专题研究相结合。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督促监督单位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前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与党组书记当面沟通会商、交换意见,共同分析研判形势和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最终转化为党组决策。
分析点评与政治生态评估相结合。督促监督单位每年要开展一次政治生态自查自评,在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上出实招。监督单位党组每年专题分析评估本单位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政治生态状况逐一进行点评,指出薄弱环节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意见,做到言之有物,避免泛泛而谈;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管党治党责任,使压力层层传导。
任务落实与跟踪检查相结合。以问题整改和任务落实为导向,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组书记盯住班子其他成员,班子其他成员盯住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协助党组做好责任分工和跟踪督促,纪检监察组对重点工作落实、重点问题整改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督单位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