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宣城市纪委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5-08-14 信息来源: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孙炜 浏览: [ 字体: ]

自全市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坚决扛起政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以精准监督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切实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检验政治担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推动市中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围绕立案、管辖、案件审理、案件执行、司法作风四个方面,制定《全市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宣城中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办公室,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台帐,加强各牵头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与院党组定期会商机制,就专项行动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研判,形成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

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嵌入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涉企案件办理全流程。紧盯涉企案件立案、财产保全、审判、执行等关键环节,通过抽查涉企案件卷宗、参与执行案件“一案双查”、核实校对案件数据等方式,重点监督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拖延立案、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滥用强制措施、机械司法影响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抽查涉企案件卷宗150件,反馈11项问题并督促整改。做实日常监督提醒。结合日常廉政谈话、审务督察等工作,加强对涉企案件承办法官、执行人员的廉政提醒和风险提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专项行动期间,共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

深化标本兼治,筑牢长效机制。着眼长远发展,推动将专项行动中的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督促市中院相关部门围绕涉企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规范执行行为、畅通企业权利救济渠道等方面,完善体制机制6项。监督推动市中院建立企业财产处置宽限期、执行风险预警等善意文明执行新机制,灵活运用查封保全措施,充分考虑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司法程序,对不产生重大贬损的经营性资产可以允许继续合理使用,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修复,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权益的影响。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办理 “活封活扣”涉企财产案件152件,修复企业信用73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条:市文旅局:聚力“三个提升”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 下一条: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发挥“家力量” 共筑“廉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