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批准,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对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科)原经理、宣城市宣州区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飞身为中
张飞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宣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其解除人事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