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宣城市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专题学习,并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居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的基本途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理论,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认真学法规,努力做到熟知善用,不断提升纪法素养;要认真学业务,把学习、实践、思考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监督执纪、政策运用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努力做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尖兵。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年度工作任务,紧盯重点聚力用力,对标对表善作善成,在推动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监督执纪、扛牢监督责任等方面持续发力,驰而不息纠治作风顽疾,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不断巩固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律人先律己、执纪先守纪,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从严律己、严管所辖。要从理想信念严起,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砥砺行动上的自觉、校准认识上的偏差。要从修身正德严起,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始终正心明道、怀德自重。要从遵规守纪严起,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