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宣城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宁国市纪委监委对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工作人员王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鹏身为中
王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鹏开除党籍处分;由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王鹏予以开除;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宁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