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紧扣“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从三个维度精准发力,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以高质量整改成效助推市检察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监督推动全院上下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纪检监察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持从政治高度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强调巡察整改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市检察院今年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全院上下要认清重要性,提高站位,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的首要任务来抓。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主动过问,亲力亲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如期完成。
监督推动各部门加快工作节奏,把握整改进度。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党组会、每月整改调度会、个别约谈等方式,动态跟踪整改进展。目前各部门细化整改措施129条,已完成77条。纪检监察组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整改报告制度,要根据整改时限,提前谋划,加快节奏,按照整改清单开展查缺补漏,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并提醒注意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确保“不贰过”。对未按时完成的、措施不力的、未及时报告的、推诿扯皮的,纪检监察组将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推进市检察院深挖根源,建章立制。纪检监察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求跳出“就问题改问题”的局限,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和作风根源,推动整改从“治已病”向“防未病”深化。目前市检察院已制定《宣城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备案审查指引》等3个制度文件,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