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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守“纪”才能守“己”

发布时间:2025-04-24 信息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编辑:芮超洋 浏览: [ 字体: ]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这是对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的一次再教育、再武装,是对纪律作风的一次再检阅、再提升。只有守底线、讲纪律、知敬畏,时刻不忘初心使命,才能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守底线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基石。纪律是党的生命,是管党治党的重器。许多案例表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干部守住了纪律和规矩,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要做到“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要把管党治党的防线从法律拉回到纪律上来,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一碰纪律底线就马上“拉警报”“踩刹车”,真正做到执纪先于执法,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约束党员干部。

讲纪律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保障。对于一个党员来说,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来说,纪律是生命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对照“六项纪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及时涤荡思想尘埃、校正行为偏差,决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不能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不能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

知敬畏是党员干部保持清醒的法宝。如果铁规不发力、禁令不生威,那么也就形同虚设,必然丧失权威性和震慑力,党员干部敬畏党纪也会变成一句空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始终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强化警示震慑,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类事警醒同类人,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把“纸上的教训”转化为“心中的敬畏”。(绩溪县纪委监委 刘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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