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乡案县审工作,对今年第一季度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逐一审核、点评和提出整改意见,并制发工作提示单,推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据悉,此次乡案县审采取交叉互审互评方式进行,全区2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和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选派1名工作人员组成6个案件质量评查组,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等方面,对今年第一季度查办的案件开展交叉评查,聚焦细化的21个重点环节,实行“一案一表”逐项打分并填写问题清单。
为推动案件审查调查和案件质量双提升,在开展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前,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全面梳理70项审查调查工作要点,印发给各审查调查部门参考学习。同时,紧盯案件审理实务疑难复杂问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定性量纪不精准、处理处置不恰当、程序手续不规范等共性问题,以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为单位,分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暨业务培训,并制发《案件质量评查表》,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督促开展自审自查,熟悉交叉互评业务流程。
“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对业务提升很有帮助,通过学习培训、互评交流、逐项整改等流程,让我对审查调查工作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和了解。”该区水阳镇纪委纪检干事鲍蓓蓓深有感触地说。
为进一步提升以评促学、以评促用、以评促改效果,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通过评查反馈、推动整改、定期复查等方式,加大对案件办理质量的监管力度,助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审查调查能力。截至目前,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15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发现的文书制作不规范、程序手续不齐全等共性问题,明确常用文书格式、案卷材料内容与程序6项,为基层办案提供有力的指导遵循。
此外,区纪委监委还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健全《宣州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宣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批备案操作办法》等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及时将自办案件受理、立案等情况向委机关联系纪检监察室报备,以案件查办程序清单式、闭环化管理确保“四种形态”精准运用,案件办理全程可追溯、可倒查。(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