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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强化会商议举措 同担双责筑廉堤

发布时间:2025-03-31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编辑:徐瑞 浏览: [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市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与市中院党组开展专题会商,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有效提升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质效。 

高位推动,夯实责任“压舱石”。市中院党组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将其纳入法院工作总体布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党组主抓、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工作格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双方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 

深度会商,找准问题“关键点”。在会商过程中,双方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不遮掩。市中院各班子成员围绕岗位职责,深刻剖析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举措。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线索查办等情况,全面分析法院系统在审判执行、队伍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13个突出问题。市中院党组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逐一对标对表、查找问题根源,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23项,确保会商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行动。

协同发力,织密监督“防护网”。为确保会商成果落地见效,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与市中院党组将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一方面,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监督,通过专项督查、审务监督、司法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注重加强与其他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通过加强会商,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与市中院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形成了思想共识、工作合力,有力推动了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下一步,双方将持续深化会商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为市中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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