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积金提取,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公积金中心积极作为,多举措筑牢公积金资金安全防线。
强化内部管控,夯实廉政责任根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公积金业务全链条责任体系。及时修订操作细则,规范提取审核流程,对每笔业务材料进行扫描存档,以便后续复审,确保业务流程公开透明、责任可追溯。完善内部稽核机制,构建前台受理审核、后台重点复核、内审定期稽核的“三道防线”,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流程。
严审业务流程,把控廉政风险节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为指导,构建严密的业务审核体系。细化提取材料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多维度审查,不仅核实材料真伪,还通过与不动产等部门的数据比对,确保房屋交易真实合法。针对大病提取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实地走访或向相关机构求证,防止虚假套取。在审核过程中,严守廉洁纪律,杜绝人情审核、违规审核,切实保障公积金资金安全,维护制度公平公正。
推动协同联动,凝聚廉政工作合力。加强内外联动,建立联动核查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跨区域业务协作。借助“长三角一体化”平台和“跨省通办”协查,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真实性。通过与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协作,对异地购房行为开展两地协查,共同防控违规提取,在协作过程中严守廉政底线,防止出现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依托系统监测,筑牢廉政预警防线。建立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和违规提取风险的精准识别、实时监控与预警排查。推动数据共享,实现公积金提取“按户管理”,设定异常行为预警指标,通过科技赋能,提升审核效率与准确性,减少人为干预,降低廉政风险。
严肃违规惩处,形成廉政高压态势。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严格依照《宣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与贷款失信行为管理暂行规定》严肃处置。除责令全额退还提取资金外,对个人失信行为予以惩戒,通报其工作单位,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惩戒机制,营造“不敢违规提取、不能违规提取”的廉政高压环境 。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线下宣传等多渠道,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及违规套取公积金的危害与后果,曝光典型案例。将廉政教育融入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法律意识与诚信意识,从思想源头上预防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公积金使用环境。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引领,加大管理和审查力度,完善“人控、机控、技控”手段,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维护公积金制度公平公正,让公积金更好地服务职工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