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某作为村‘一肩挑’人员,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14700元……”近日,四川省炉霍县新都镇纪委在19个村(社区)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公开通报了格色村党支部书记刀某违纪典型案例。
此前,县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时,发现格色村一笔购买桌子的凭证上记账金额与会计原始支付凭证金额不一致。经查发现,格色村购买帐篷等开支因无发票而不能及时报销,刀某私自决定以虚开假发票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最终,刀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破解“一肩挑”人员权力集中、廉政风险大等难题,炉霍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纪检监督、群众监督、信访监督、巡察监督体系,进一步推动村级“一肩挑”人员廉洁高效履职。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一肩挑”干部履职用权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聚焦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收益、村“三资”公开等群众关切点和廉洁风险点,划定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协作区4个,“派单式”“交叉式”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摸排“一肩挑”村(社区)干部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开展廉政审查和风险排查。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社区)党风政风监督员与村民距离近、信息来源广等优势,党风政风监督员常态化列席村(社区)“两委”班子会议,通过嵌入式、跟进式监督破解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等问题。通过建立群众监督反馈台账,及时回应群众监督意见,同向发力加强对“一肩挑”村(居)干部监督。(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