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村2019年至2022年对外承包茶园产生的8.8万元租金至今未收取,请说明具体原因!”近期,宁国市纪委监委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专项督查组工作人员在某镇开展工作时,就发现的问题向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详细了解情况。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载体。为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该市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切入口,组建由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牵头、乡镇纪委和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专业科室共同参与的专项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周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专项监督检查。
在实地督查过程中,专项监督检查组紧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聚焦清理范围内的合同效力、标的、主体、期限、价款、条款、订立程序、履约情况、归档等方面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共排查合同577件,发现主体相混淆、期限不合规、履行不及时、条款不适用等问题合同70件。
“我们立足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面’上的问题,查找出在‘根’上的原因,深入挖掘问题合同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及相关问题线索。同时,坚持严查快处,切实形成有效震慑。”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超介绍说,“2024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村集体‘三资’领域相关问题线索50件6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追回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87.42万元。”
为深化标本兼治,市纪委监委针对专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并督促市级主管部门出台长效监管机制7项,推动监督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截至目前,全市各基层组织整改自查和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合同216件,整改后收回、增加集体收益11.08万元。
“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着力抓好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坚决堵塞、防范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