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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四项举措加强市直机关纪委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24-12-12 信息来源: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市直机关工委 编辑:孙炜 浏览: [ 字体: ]

为进一步强化市直机关纪委能力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年来,市直纪检监察工委探索发挥市直机关纪委作用,着力打通市直机关纪委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严格把关,选优配强队伍。规范市直机关纪委书记人选把关,探索构建“三必审、六必谈”机制,变材料审核为综合审核,变被动把关为主动把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将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热心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干部充实到机关纪委队伍中。严格选任程序,机关纪委委员选配、补充调整,充分听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并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严明职责,加强制度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全口径工作,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市直单位党组织履行党员处分程序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多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让市直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出来。

严实举措,明确履责重点。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市直机关纪委成员履行好“宣传员”“监督员”“联络员”“建议员”等多重角色,进一步激活机关纪委纪律监督“神经末梢”作用。紧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日常监督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各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全过程监督,做到多角度、无死角、全覆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有力支撑。

严肃考核,促进责任落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机关纪委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及时提醒、约谈,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到位。推动加大对机关纪委干部和业务干部的交流力度,倡导把从事机关纪检工作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途径,切实增强机关纪委干部的组织归属感、岗位责任感、事业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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