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问题线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属于明显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议作为边巡边查问题线索移交给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置。”
“该问题线索与我们正在初核的问题线索能够互为补充、相互印证,建议并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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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国市召开的一场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体讨论的“组办室”会商会议,这也是该市探索推行边巡边查机制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该市加强多跨协同、精准出击,全力提升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办理质效,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质效的工作办法》,规范操作流程,细化监督重点,不断完善巡前情况通报、巡中会商研判、巡后复盘总结三个阶段协作事项,指导各巡察组在巡察监督中精准高效运用,将事实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办理,通过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查处典型案件,不断提高巡察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巡察过程中,通过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力量互补、问题互商,可以帮助我们巡察组全面、快速了解相关情况,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巡察组也可以协助有关部门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介绍说。
同时,该市围绕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组织对医药、农村饮用水安全等领域进行巡察时,授权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不驻组副组长”,发挥其熟悉被巡察单位日常监督情况、掌握在办问题线索信息等优势,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会商,强化边巡边查、快审快结,及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据悉,在开展市委第七轮巡察期间,通过边巡边查机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5件,立案3件3人,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充分发挥巡纪联动的叠加效应。
“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边巡边查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巡察机构各自的职能优势,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增强巡察震慑力和穿透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