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投集团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将最近购买的一套房产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建筑面积、房屋位置、资金来源及产权人等信息向集团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作了报备,这是集团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以来相关人员如实报备个人重大事项变更的一个事例。
为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近年来,集团纪委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建立了廉政档案,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虽然每年定期组织对廉政档案进行更新,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年度时间跨度等原因,仍有部分管理对象的相关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后未及时报备。
为有效避免上述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个人重大事项填报和报告报备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市交投集团建立个人重大事项变动报备制度,要求管理对象在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变更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动情况。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犹如一面‘警示镜’,时刻照映、警示着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的一言一行,从而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集团纪委负责人表示,相关制度的建立,为规范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提供了保障,便于纪检监督部门及时掌握有关信息,下一步,将严格制度执行,督促抓好动态更新,确保集团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应报尽报、真实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