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宣城市纪委 > 信息公开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宣城市宣州区医疗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原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主任刁立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9-12 信息来源:宣州区纪委监委 编辑:市纪委监委 浏览: [ 字体: ]

日前,经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批准,宣州区纪委监委对宣州区医疗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原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主任刁立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刁立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将个人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刁立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宣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刁立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宣州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条:原广德县桃州镇凤凰社区党委副书记李家玉被开除党籍
  • 下一条:绩溪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胡林翼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