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看下你单位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具体措施等资料。”“主要负责人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情况?”……
近日,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开展对各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检查。
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聚焦市委印发的《宣城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工作清单》《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工作清单》等文件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当场反馈给有关单位负责人。
监督检查过程中,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提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要完善主体责任分解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细化责任清单,防止责任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