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既是我国传统祭祖节日,也是传统节气之一,是人们踏青访友、亲近自然的日子。清明节将至,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早提醒、早部署、早落实,为驻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打好“预防针”,绷紧“廉洁”弦,守好节日纪律防线。
廉政教育“早提醒”。“清明节将至,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过节不‘失节’,清明守‘清明’”。清明节前夕,纪检监察组通过短信平台向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发送廉洁短信。印发《关于严明2024年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的通知》,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刻认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抵制歪风陋习的重要性。
严明规矩“早预防”。纪检监察组印发通知要求驻在单位党组织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决做到“六个严禁”,倡导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节俭祭祀,杜绝盲目跟风、铺张浪费。倡导党员干部采用网络祭祀、鲜花祭扫等形式寄托哀思,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爱护环境,树立文明新风。
严肃查处“早亮剑”。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纪检监察组联合机关纪委适时开展廉洁过节作风建设等情况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现查实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