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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守“廉节” 过“年节”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来源:广德市纪委监委 编辑:芮超洋 浏览: [ 字体: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倡导勤俭文明过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年末岁尾、春节将至,这是中华民族最重要、最盛大的传统节日。春节期间,人们通过欢聚一堂、走亲访友的方式庆祝传统佳节,在阖家团圆的氛围中共同祈愿来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然而,节点亦是考点,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节日期间也是对党性和作风的一次重要考验。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唯有守好“廉节”,方能过好“年节”。

自觉守廉,争做“廉节”的践行者。节日期间走亲访友,不仅是人情往来的“高峰期”,也是违纪问题的“多发期”,一些看似简单的“人情往来”有时却暗藏着“糖衣炮弹”。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党员干部违纪往往是从收受“朋友”“亲友”间的小恩小惠开始的,一个节日红包、一条香烟、一份礼物看似只是“一点小心意”,实则是导致破纪违法、最终身陷囹圄的导火索。党员干部一旦被欢快喜悦的节日气氛冲昏头脑、被各式各样的红包礼物迷住双眼,就很容易陷入“礼尚往来”的陷阱。节日将至、纪律无休,党员干部只有站稳廉洁立场,顶住“压力测试”,自觉做到守好小节、守住“底线”,才能从根本上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切实做到“化廉于心、守廉于身、践廉于行”。

铁纪护廉,争做“廉节”的捍卫者。廉洁过节是责任更是担当,守好关键节点,弘扬清廉之风,除了需要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之外,还离不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铁纪护航。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首责,将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摆在重中之重,打好“预防针”、织密“监督网”,对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进一步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不断净化节日风气。每名党员干部应身体力行守护廉洁风气,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也要勇担监督之责,向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坚决说“不”,自觉捍卫正气清风,做良好社会风气的维护者。

以廉倡廉,争做“廉节”的传播者。在重要时间节点培树清风正气,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持续深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密不可分。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断筑牢廉洁防线。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在寓教于乐中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传承廉洁品格。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廉洁好声音的传播者,在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的同时,带头及时提醒和督促亲朋好友,培育良好家风,厚植清廉土壤,让生活圈、朋友圈成为清净的园地和廉洁的港湾。

“两袖清风辞旧岁,一尘不染迎新春。”广大党员干部唯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不越底线、不踩红线,方能恪守初心、行稳致远,让年味更有“廉”味。(广德市祠山街道纪工委 李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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