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针对驻在部门管理中的“小问题”、作风中的“小苗头”、执法中的“小瑕疵”,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以“三项制度”推进队伍建设源头治理。
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把日常谈话、廉政谈话等进行融合优化,通过集体谈话、定向约谈等方式,落实“四谈四促”,做到对“关键少数”思想动态“六必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
建立队伍风险隐患研判制度。健全完善队伍管理会商研判和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常态开展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压实“源头治理”的主体责任,围绕不放心的人、不放心的事、不放心的工作环节三个层面,开展“大起底”,扎实开展靶向整治,综合运用关怀慰问、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问题隐患化解。
用好精准通报曝光制度。健全完善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统筹监督力量,常态化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作风问题、违规宴请饮酒问题专项监督,通过编发通报、集中曝光、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