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改革后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市国动办坚持“深学、细查、严防、实管”四步走,严格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织牢权力运行监督“防控网”。
以深学为先,凝聚思想共识。抓住改革后职能调整之机,及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以及党规党纪,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变“要我防控”为“我要防控”,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以细查为要,找准风险隐患。针对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聚焦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部门和岗位两个层面,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通过个人自查、科室互查、领导审核、派驻纪检监察组把关等方式,查实风险、精准定位。
以严防为重,明确防控举措。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分类防控”的原则,科学评定风险等级,严密制定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防控责任,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形成包含12类风险点、110条防控措施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确保廉政风险“防得住”。
以实管为基,强化督促落实。构建“党组监督+派驻监督+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督模式,将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办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依法公开有关工作进展,提高工作透明度,实现对廉政风险的常态长效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