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对增加村集体收入能不能发挥带动作用?”“项目建设程序是否合规?有没有人进行监督?”
近日,在泾县琴溪镇乐琴村“阳光议事厅”内,村民代表、党小组长、村民组长围绕乐琴村烘干厂扩建(二期)项目建设事宜各抒己见,最终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扩建初步方案。
这是泾县纪委监委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一幕。今年以来,泾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的重要抓手,创新搭建“阳光议事厅”议事平台,坚持“村民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评”的原则,拓宽群众参与议事的形式和载体,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有效解决以往村民自治过程中群众参与村务监督管理渠道不畅通、参与集体事务决策和监督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大到工程建设,小到邻里纠纷,村民都可以共商共议,村‘两委’也能第一时间知晓民意、发现问题,从而及时解决问题。”琴溪镇纪委书记李兴说。泾县纪委监委指导督促各乡镇纪委结合实际,创新清廉议事形式,让群众有机会参与监督决策全过程。截至目前,全县共打造“阳光议事厅”议事平台8个,组织协商议事26场次,收集群众提交的问题和建议51条,有效解决村级事务33件。
此外,为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和决策权,泾县推行“阳光决策”程序,由村干部和群众一起商量决定,积极引导村民发挥“唱主角”作用,广泛参与村内事务和各类决策。据了解,会议采取听取村“两委”干部议题、集体协商、现场表决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党员和群众的“发声”渠道,形成“共议共决、人人参与”的运行模式,推动村级事务由“干部说了算”转变为“大家商量办”,实现了“群众的事群众定、群众的事群众办、群众的事群众管”。
“通过搭建‘阳光议事厅’议事平台这一举措,村民对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得到了提升,有效激活基层群众监督力量,助推实现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泾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李明杰 本报通讯员 严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