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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巡察统一部署,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19日对天湖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天湖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天湖街道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定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检查;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对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监督检查;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室,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来访接待室:宣城市宣州区状元南路88号 宣城宾馆迎宾楼三楼311室;

(二)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63-3031351(固定电话)

手机18105639104(只接收短信)

(三)联系信箱:天湖街道办事处主楼大门右侧;马村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右侧党务公开栏旁;枫河村委员会大门右侧;钱村村委会办公大厅外窗口;汤村村委会大门左侧;宣城宾馆迎宾楼一楼。

(四)通信地址:宣城宾馆迎宾楼三楼市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242099)

(五)电子邮箱:swxcdexcz2023@126.com

(六)“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7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天湖街道及各村(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四巡察组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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