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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1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根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协助省委巡视专项小组于2023年11月27日至1月16日对宣州区委组织部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巡察对象

宣州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巡察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检查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室,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举报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宣城市水阳江北大道278号敬亭湖宾馆大厅内西侧;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A008号邮政信箱;

(三)联系信箱: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宣州区政务中心北楼九层东侧电梯口对面;

(四)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四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63-2822682;手机:13956606364(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5日。

(六)“码上巡察”二维码: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视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宣州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协助省委巡视专项小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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