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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突出“三项举措” 推动派驻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同向发力

发布时间:2023-11-10 信息来源: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编辑:陈海涛 浏览: [ 字体: ]

近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突出“三项举措”推动派驻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同向聚力、同向发力。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规范内控、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监督首责,督促驻在部门切实扛起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力,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今年,驻在部门制定了《宣城市公安机关审计整改工作办法》,明确整改责任,细化程序和内容。

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同驻在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监督,构建联动监督工作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利用公安机关“大监督”格局平台,统筹监督力量资源,近日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监督调研,围绕审计监督和审计责任落实,紧扣审计整改和线索移送,有力推进了派驻监督与内部审计监督联动协同。

抓严抓细整改闭环。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重点加强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问题、警示教育一批”要求,坚持“整改彻底、健全机制、问责到位”的标准,对审计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验收,综合评估认定,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将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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