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督促教体部门更好履行主体责任,近日,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带队深入绩溪县中小学“清单”式督查,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照单布置。根据《市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责任分片包保第三轮督查方案》,督察组围绕“三防”建设、食品安全、消防管理、防欺凌、卫生防疫、交通安全(校车管理)、防溺水、危险化学品管理、校舍(防雷)及特种设备设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宗教渗透、校园贷等)、校园周边治安等重点内容,细化量化成防设施建设、防溺水教育、防欺凌和暴力等11项督查清单,要求各校对照督查清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照单执行。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照督查清单,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相关工作台账、班主任手册)等,抽查绩溪县城区学校2所,即绩溪中学、东山中学。农村寄宿制学校2所,即庄中学和长安中学,共发现问题8处。
照单验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督察组一律当场反馈。一般隐患问题,要求现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填写《宣城市校园安全督查问题清单》,督查人员与受督查学校负责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纪检监察组要求受督查学校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在一周内向绩溪县教体局、市教体局报送问题整改材料。纪检监察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工作打折扣走过场的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