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和17日,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市清欠办成立联合督查组赴宁国市、泾县督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此次督查旨在落实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N”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督促各地更好的开展本地区拖欠情况排查、清理工作。
督查过程中,宁国市清欠办、泾县清欠办分别汇报了本年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市清欠办分别对汇报情况提出相关要求、给予相应指导。
督查组要求,各地要大兴调查研究,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政策宣传、开展排查,做到应报尽报,避免漏报,严禁瞒报。对排查出的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做好相关服务;对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督查组强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多措并举,履职尽责,通过公布举报反诉电话、邮箱,建立排查台账,走访调研、主动服务企业等方式,切实将清欠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