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通过“三个强化”,不断压实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落实。
强化学习领会。及时印发工作提示,转发相关文件材料,并认真参加各综合监督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会议,持续传递责任压力,督促各单位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的具体工作部署,自觉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强化安排推进。制发《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023年工作要点》,对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布置,明确总体要求和四个方面12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提醒督促综合监督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本行业特点,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认真研究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抓好任务分解落实,细化责任分工,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部署。
强化监督落实。通过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审核主体责任制报告和责任清单、分析政治生态和廉政把关、开展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加强情况沟通和监督检查等方式,持续强化对综合监督单位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等情况的日常监督,不断严明纪律规矩,防控廉政风险,筑牢思想防线,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