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党支部对介入式监督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介入式监督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近日,在郎溪县纪委监委某专案组驻地,该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总支书记对全体专案组成员提出要求。
为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严格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化解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权力运行风险,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断健全完善全覆盖权力监督制度、责任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补齐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短板,确保审查调查、巡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据悉,为提升审查调查、巡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县结合实际出台《郎溪县纪委监委对审查调查、巡察工作开展介入式监督工作细则(试行)》,从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回访三个方面,聚焦审查调查、巡察工作中临时党支部建设、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强化日常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通过全过程、介入式监督,防止审查调查人员及巡察干部乱用、滥用权力,有效防治不作为、乱作为风险,推动形成常态化闭环监督制约机制。
为确保权力监督无死角,县纪委监委打造“党建+监督”双引擎,以审查调查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为载体,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谈心谈话,体现党内激励关怀;又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强化党员党性锤炼、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为开展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巡察期间,我们始终把巡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召开临时党支部党员大会5次,并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巡察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此外,还联合县委第一、第三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到沙桥支部旧址开展党性教育,推动培塑忠诚信仰、坚定政治方向。”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人介绍说。
同时,县纪委监委在临时党支部设纪检委员并兼任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特约监督员,在委干部监督室、机关党总支和临时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同开展对审查调查组、巡察组及其成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等方面的监督,切实防范权力滥用和失管失控风险。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接下来,我们将继续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日常管理,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