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决策部署和“1+16+2”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要求,深入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村级扶贫项目资产稳定发挥效益,市乡村振兴局聚焦村级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规范、运营管护不到位、收益分配不透明三个方面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准确掌握资产底数,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对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村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同步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台账的动态更新,确保账实相符。我市现有扶贫项目资产2990个,资产总值达10.14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723个,资产总值2.97亿元,公益性资产2138个,资产总值6.98亿元,到户类资产129个,资产总值0.19亿元,所有扶贫项目资产均已确权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
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压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实行月调度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排查反馈问题全部落实整改,高质高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截至年底全市未接到关于专项整治的举报件,无相关未处置、未办结问题和群众信访、舆情反映问题。所有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包含盘活14个闲置低效经营性资产重新发挥效益,落实45个管护不到位公益性资产的管护责任,新确权登记移交3个扶贫项目资产并纳入了相关管理体系。
规范扶贫资产管理,确保稳定发挥效益。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实时掌握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的实际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地积极探索优化资产管理模式,如泾县推行“三色预警”管理,保障扶贫资产良性运营;绩溪县持续强化扶贫资产经营管理管护,吸纳社会资本确保持续发挥效益;旌德县建立包保责任制,实行“镇+村+群众”的监管模式。促进各类扶贫项目资产以更高效的方式发挥联农带农作用,确保脱贫人口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