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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9 信息来源:宣城市纪委监委 编辑:陈海涛 浏览: [ 字体: ]

关于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省纪委机关、省监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97号)精神,在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3个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名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对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2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宣城市纪委监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公示电话:0563-3027635。

 

附件: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宣城市纪委监委

2022年8月19日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2.宁国市纪委监委

3.郎溪县十字镇纪委

 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姚  瑶  宣城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

2.顾震宇  泾县监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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