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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8日对中共宣城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2年1月19日,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5个方面11个类型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9个,持续推进2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以来,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保障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一)思想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责任

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局)党组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我委(局)的反馈意见。委(局)党组认为巡察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诚恳接受反馈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粮食安全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反复,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为加强对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市发改委(粮储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及协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委(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代表委(局)党组作了深刻对照检查,并主动认领问题,其他党组成员、分管和协管粮食业务负责同志也都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措施,坚决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研究制定《宣城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落实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指导思想、整改措施、整改步骤和整改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3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0条。《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分解了整改任务,严把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四)坚持以上率下,全面整改落实

委(局)党组统筹整改工作全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聚焦问题、即知即改。在整改工作推进中,委(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各司其职,带领责任科室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各责任科室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2月至4月,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措施,落实整改工作具体任务,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改效果

委(局)党组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各项制度文件19个,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学思用贯通不够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和分管、协管粮食工作同志主动认领相关问题,并明确将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指导全市粮食安全工作。二是开展专题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时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粮食政策法规。三是研究制定《市发改委(粮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粮储工作、粮储企业领导的指导意见》,委(局)党组坚持粮食管理与发展改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四是制定《宣城市2022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各项重点任务。五是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成功引进4个粮油深加工项目。六是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星级粮库”创建工作的预通知》,转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星级粮库”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认真做好星级粮库创建准备工作。七是印发《工作提示单》,要求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加大资金投入,确保2022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储备粮绿色低温储粮技术全覆盖。八是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中国好粮油”、“安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预通知》。宁国沙埠粮油加工厂的“福庆全”小榨香菜籽油获得“中国好粮油”品牌及产品。九是印发《宣城市“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经营网点认定指导意见》和《宣城市“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经营网点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宣城市经营网点认定和日常监管工作。十是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检查部分“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经营网点,经宣城市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抽样检测,样品重金属指标和卫生指标全部合格。十一是印发《关于对全市“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网点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对2014年以来授牌的网点开展全面清理。

2.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专题组织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研讨。二是征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讲义》,发放给全市粮油经营企业。三是开展走访调研工作,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粮油经营企业深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政策知晓率。五是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工作常态化,增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是制定《宣城市政府储备粮食轮换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市、县两级粮食储备轮换工作。七是开展学习调研活动,学习借鉴周边市好经验好做法。八是上报《宣城市市级储备粮2022-2024年轮换方案》,市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市级储备粮均衡轮换计划。九是根据省人民政府最新下达的成品粮储备规模,以及国家和省粮储局关于成品粮储备的新要求,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完善我市成品粮储备。

(二)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还有欠缺方面

3.针对粮食领域的领导作用有所削弱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市发改委(粮储局)领导班子(县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调整委(局)领导分工,明确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分管粮食工作,其他熟悉粮食业务的领导协同管理。二是印发《市发改委(粮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粮储工作、粮储企业领导的指导意见》,强化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国有粮食企业的全面领导。三是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有关涉粮问题整改工作提示单”,要求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加强党对国有粮食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基层党组织及组织生活制度。四是组成四个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开展走访调研,撰写《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 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的调研报告,报送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五是制定《企业党组织成立方案》,机关党委对第五党支部进行改选。 六是抓好企业支部筹建,选举产生新的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切实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七是指导宣城市粮食储备库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定1名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予以培养。八是与市委编办对接新增机构或人员事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编委出台《完善体制机制统筹加强粮食安全监管机构职能的意见》(皖编〔2022〕6号)精神。九是上报2022年公务员招录计划。并将根据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计划,积极上报选调计划。十是组织政策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十一是组织开展全市粮食工作培训,增强全市粮食主管部门人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4.针对履行粮食储备管理职能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按时完成市级储备粮轮入工作,2万吨市级储备粮顺利通过验收,数量真实,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二是加强与市财政局、市农发行的沟通对接,及时做好市级储备粮保管费用及利息补贴拨付。三是组织开展2022年度夏粮产量及收购量初步预测工作,为市级储备粮轮出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市政府对宣州区上报划转粮食质量检测和军粮供应机构的请示作出批示,我委(局)积极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国资委)沟通对接,拿出方案上报市政府研究。五是印发《2022年宣城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将粮食质量监测和军粮供应工作纳入2022年度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六是会同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积极推进仓储设施项目建设。七是指导旌德县发改委(粮储局)争取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支持3.1万吨粮食和应急物资仓储项目建设。八是向宣州区、旌德县下发《工作提示单》,指导和督促加快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工。九是下发《整改通知书》,协调中储粮宣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将部分基层粮库中存放的最低收购价粮食纳入拍卖计划,尽快安排出库。十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运维工作的通知》,提高宣城市“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运维服务水平。坚持对政策性粮食承储库点智慧皖粮进行动态管理。十一是将“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有关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适时通报各县市区“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在线率和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培训。

5.针对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与市委编办开展对接,积极争取粮食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二是制定出台《宣城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工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实施意见》,严格落实2022年度宣城市市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联合市市场监管、市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夏粮、秋粮收购市场开展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四是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统筹加强粮食安全监管机构职能各项具体要求,进一步充实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力量。五是督促县级粮食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深化“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和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六是落实《宣城市政策性粮食联合监管方案》。

(三)督促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不够到位方面

6.针对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指导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和安徽丰良粮油有限公司制定理论学习制度,督促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和安徽丰良粮油有限公司定期组织理论学习。二是联合中储粮宣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对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和安徽丰良粮油有限公司政策性粮食储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三是扎实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印发《宣城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稳定。四是组织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与市生态环境局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接,落实环保责任具体举措。五是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固废处置机构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7.针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不力问题

一是委(局)党组讨论研究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及两家控股企业管理权划归宣城市国投公司事宜,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划转。二是统筹推进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政企分离改革,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划转国有粮食企业管理权工作,实现政企分开。三是市发改委(粮储局)与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四是市国投公司聘请法律顾问,稳步推进资产评估清算等工作。五是指导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安徽丰良粮油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监事会方案。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已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安徽丰良粮油有限公司已拟定董事会、监事会方案。六是指导宣城丰谷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整改方案。七是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开展摸底调查,目前全市22个国有粮食企业,从事市场化经营业务企业7个(其中2个破产停业),其余国有粮食企业承担政策性粮食保管。八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组织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粮食企业争取项目资金。九是积极协调中储粮宣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市农发行,进一步明确国有粮食企业在政策性粮食收购中主体地位。十是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相分开,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鼓励国有粮食企业开展市场化经营。

8.针对国有控股企业控而未管问题

一是组织督促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和安徽丰良粮油有限公司制定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指导各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监管。

(四)粮食收购、销售等环节的廉洁风险依旧较高,作风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9.针对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委(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市发改委(粮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先后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强化对下属国有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二是指导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三是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领导。四是制定“2022年深化亮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夏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对夏粮收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做好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举报线索核查,妥善处理好信访维稳工作。五是开展警示教育,印发两期《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警示教育案例》,组织观看《零容忍》等系列警示教育片,组织国有粮食企业相关人员到泾县新四军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现场参加国有企业负责人庭审,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权力观。六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粮食企业在党建等方面不足,及时制定2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进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成立了企业党支部,制定党支部各项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实施党建引领全覆盖。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推动政企分开取得实效。

10.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调查。委(局)机关纪委牵头,组成调查组,通过调阅相关台账资料、与部分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开展调查。二是依法依规退款,相关责任人已将违规费用退回。三是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四是责令限期退还违规领取相关费用。五是开展警示谈话,对相关责任人组织开展警示谈话。

(五)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成效还需抓深抓实方面

11.针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成效还需抓深抓实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调查,委(局)机关纪委牵头,组成调查组,通过调阅相关台账资料、与部分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开展调查。二是是印发《关于对委(局)企业实施季度内部财务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和安徽丰良粮油有限公司每季度定时报送内部财务报告,及时掌握企业收益状况。三是指导宣城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制定出台工程建设和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和工程款支付行为。四是开展警示谈话教育。五是梳理2016-2020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并自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仔细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方向。六是加强宣城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监测、研判和监督检查,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督促落实整改到位。2021年度我市在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荣获“优秀”等次。七是结合专项整治和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制定出台各项管理制度19个。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委(局)党组清醒认识到,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只是阶段性的,必须充分运用巡察成果,锲而不舍、常抓不懈。我委(局)将按照市委巡察统一要求,紧密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扩大巡察工作效应,努力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推动全市粮食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一)全面加强党对粮食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好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增强党组在推动全市粮食安全工作中统揽全局的核心作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在全市粮食安全工作中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已整改落实问题定期“回头看”,确保类似问题“不反弹”;对需要长效整改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明确时限要求,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改”、“改彻底”。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与专项监督,真正发挥好制度刚性约束作用。

(三)推进全市粮食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始终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推动粮食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聚力高效率转型,着力打造“安全粮食、放心粮食、繁荣粮食、和谐粮食”,重点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努力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推动宣城粮食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迈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2233967。

通信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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