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自综合派驻以来,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方式方法,紧扣驻在单位工作性质和特定,突出重点难点,聚焦主业主责,多措并举,构筑“五道防线”,促进综合监督单位风清气正。
注重任务落实,构筑责任防线。一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求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督促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履行职责,成立以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组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监督责任落实。积极协助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具体和阶段性任务。三是督促党组日常管理监督。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科室、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注重廉政教育,构筑思想防线。一是抓日常学习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开展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采取领导领学、党员自学、测试促学等方式,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守纪守规。二是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日常廉政谈话,把日常教育提醒寓于面对面沟通交流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三是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紧抓住元旦、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规,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筑牢廉政风险这根弦。
注重建章立制,构筑制度防线。一是健全巡察整改专项督查机制。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委第十二轮第四巡察组对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市委巡察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及时调查核实,做到发现问题不放过、不护短,密切跟踪,积极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落实好巡察组交办的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质量进行量化,制度化、体系化开展督查工作,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巡察“回头看”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廉政风险点监督机制。围绕综合监督单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廉政风险点等,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去年以来开展提醒谈话20人次。通过日常监督提醒机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了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建立重要会议列席机制。通过参加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会、办公会、党风廉政建设会等重要会议,深入了解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实施监督,行使监督权、建议权,及时在会上传达全面从严治党最新要求。通过列席会议,进一步发挥了“驻”的优势,强化了派驻监督职能。
注重重点监管,构筑监督防线。一是紧抓重点不放。强化工程项目监督,在合工大文理楼等重点项目部成立临时党支部,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工地上。督促项目部施工合同与廉政合同同步执行、质量标准与纪律要求同步严格、施工监管与纪律监督同步覆盖、工程成果与廉政成效同步验收。二是紧抓工程建设廉政风险点。严防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严防失职渎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行为。严防工作人员与施工企业拉拉扯扯,串通一气的行为,对市区多个工程廉政建设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三是紧抓节点不松。抓住重要节点,采取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等形式,严防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公款吃喝、值班不到位等问题。借助信息传媒手段,搭建党建群、机关群等微信平台,把党组织建在网上,把党员连在线上,跟踪监督,有效监督。
注重严肃纪律,构筑惩戒防线。一是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重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抓预防。二是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不姑息、不手软。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对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集体会诊,指出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改进。三是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党性修养不松懈。通过定期开展党课活动、演讲比赛、知识测试等形式多样且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