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是违规违纪问题易发、高发领域。2022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招标采购领域的监督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断规范采购流程,扎牢制度“笼子”,以点带面规范招标采购领域治理。
完善采购内控制度。驻局纪检监察组多次在局会议上提出完善采购内控制度建议,积极推动驻在单位出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施行)》,规范自行采购的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压紧压实驻在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分局认真学习《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采购工作。
紧盯招标采购流程。实施事前监督,印发工作提示单,要求驻在单位项目采购实施前报备驻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把关采购方案,对不合规的采购方式和评分标准,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全程参与监督采购开标评标,确保公平公正。加强信息公开透明,采购结果公示中,公布纪检监察组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重点加强对业务科室领导、采购经办人等重点岗位人员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关键岗位、有关采购工作人员始终绷紧纪律弦责任弦。
下一步,驻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强化监督,着力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和精准性,切实破除驻在单位招标采购中的人为“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