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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宣州:实行“四方会审” 推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2-02-28 信息来源:宣州区纪委监委 编辑:芮超洋 浏览: [ 字体: ]

“各地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当作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的具体行动,对本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不落空、全见底、显真效……”在2022年新年第一会上,宣城市宣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晓军通报该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时强调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重要论述,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制约项目落地、影响企业发展等突出问题,区委成立专项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区发改委(粮储局)、区经信局等12家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并对4个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单位和15个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开展延伸巡察。

“专项巡察期间,我们共走访企业146家、乡镇街道24个、区直单位16个,开展谈话284人次,受理来电、来访4件次,共发现服务效果不佳、为企担当不够、能力水平不足、要素保障不全等6个方面82个具体问题。”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组长汪成清介绍说。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该区对被巡察单位实行发现问题集中反馈,并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相关负责人,围绕“反馈问题是否照单全收、整改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整改时限是否即时合理”等核心要素,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开展“四方会审”,提前“把脉问诊”,实行面对面审核、面对面纠偏,防止搞“敷衍整改”“文字整改”“虚假整改”。

同时,该区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企业”为效果导向,切实做好营商环境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于正在整改的事项,对症下药治顽疾,真刀真枪解难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做到对标对表、彻查彻改,确保巡察整改“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补足短板缺项、补强薄弱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

“要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树牢系统施治理念,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做到由小及大、由点到面,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刘美宏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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