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村水库水面的租金由每年1.5万元涨到6万多元,如果租出去5年,就能给村里增加20多万元的集体收入。”郎溪县新发镇某村村民张某站在村务公开栏前,一边认真浏览公示内容,一边高兴地说道。
根据郎溪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新发镇纪委工作人员在该村开展农村“三资”领域督查走访时,听到有部分群众反映村里水库水面租金过低的问题。带着疑问,新发镇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深入细致地了解情况,通过调取承包合同、村委会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很快查处了相关村干部平日对水库承包不管不问等不作为问题,并对他们进行了处理。同时,在新发镇纪委指导下,该村将水库水面重新公开招标,租金由原来的每年1.5万元增长到6.16万元,给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去年,郎溪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农村“三资”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提升年活动,为提升基层治理质效、助推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他们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乡镇对辖区内“三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组级资产、资源发包较多、有征地拆迁补偿或其他类型补偿的村民组,查看村民组能否做到重要事项定期公开、是否建立组级账目、资产和资源发包是否规范、集体资金分配或使用是否规范等,共发现合同发包不规范问题12个,组级资产管理方面问题23个。
针对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情况,郎溪县纪委监委注重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出台组级“三资”监管制度文件,并完善“三资”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农村“三资”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本报记者 李浩 本报通讯员 吕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