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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25 信息来源: 编辑:市委巡察办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14个,未完成整改1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建立整改工作机制

收到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问题脱贫攻坚领域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15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实行分类整改,制定整改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干部作风转变、金融事业发展的有效抓手,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弱化方面

1.关于金融风险防控方法不多,处非领域监管力度不足问题。一是结合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局网站、官方微博、公交车车载视频、商场大屏幕等形式开展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教育,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5万余份,发送短信风险提示12万余次,刊发防范非法集资系列知识83条。二是印发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检查方案,在县级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抽查10家小额贷款公司,以检查促规范发展。2019年共取消3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小贷公司业务资质。组织汇金等小额贷款公司参与监管评级,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信用。组织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赴省小额再贷款公司考察,交流学习小额贷款创新业务以及不良贷款化解先进经验。三是结合群众举报和网络排查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集中排查了1500多家机构。四是2019年全年化解非法集资陈案5起,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66.67%。继续加强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完成3家僵尸类机构的业务清退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在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新三板”挂牌目标任务上有差距。一是深刻剖析原因,针对企业挂牌积极性不高,结合“四送一服”活动,赴各县市区、园区开展企业上市挂牌(含新三板)有关政策宣讲,提高企业家对资本市场的认识。二是紧盯重点,强化跟踪辅导,2019年辰泰股份在新三板成功挂牌,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1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三是组织天运股份等10家重点企业赴上海证券交易所参加G60科创走廊九城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召开全市部分企业赴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工作座谈会,邀请省华安证券解读上交所科创板相关政策,推动重点企业更加精准对接上交所科创板。四是开展省股交科创板后备企业摸排,券商已与30余家企业对接。我市10家企业受邀参加省股交科创板开板仪式并实现挂牌,已完成市政府2019年新增上市(挂牌)10家目标任务。

3.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多次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恳请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建设。二是修订市金融监管局工作规则,出台《中共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三是严格区分行政会议与党组会议,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上局党组会议研究。四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我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主动认领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彻底有关问题并进行深刻剖析。六是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全面体现党组成员讨论决策过程。

(二)党的思想建设虚化方面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议,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强调。二是出台《市金融监管局信息发布“三审制”》,明确“三审”人员职责,并由综合科做好审核资料的留档。三是印发了我局思想文化类活动等报备制度贯彻意见,要求今后我局组织开展的报告会、研讨会等文化类活动及时报备。

(三)党的组织建设缺失方面

5.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党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双签字”制度,并强化执行。二是组织学习《宣城市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暂行规定》,明确要求按规定规范做好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三是组织开展我局人事档案工作专项检查,补齐了部分干部聘用合同等档案资料。四是出台《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档案业务。五是开展档案工作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档案管理水平。

6.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一是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共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规文件,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二是开展党组织关系排查,及时更新全国党员统计系统数据,目前党组织关系排查清楚,已通过市直工委审核。三是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调整,由支委会分工负责党建工作。四是开展党务知识学习培训,向有关部门请教换届注意事项,进一步熟悉支部换届程序和要求。五是出台我局党员干部学习管理制度,开展党员学习笔记专项检查。六是规范做好党组织各类会议记录。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方面

7.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突出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十九大精神等规定内容的学习,多形式地对学习内容进行抽查考核,督促学习入脑入心。二是纪检监察组、党支部书记对学风不实、搞形式主义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有关同志作了深刻自我检讨。党员干部签订学习承诺书。三是灵活运用学习强国APP、开设十九大学习专栏、实地参观等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四是出台《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文处理规则》,规范文件管理,加强对各类存档文件审核把关、督促指导。五是开展反对形式主义的学习研讨活动,以案释教,从思想深处解决形式主义作风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宽松软方面

8.关于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问题。一是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我局“三重一大”党组会议。三是强化党风廉政知识学习教育,邀请纪检监察组来局开展党风廉政工作座谈交流。在清明等传统节假日前,例行开展党风廉政集体警示教育,预防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等廉政风险。四是调整了我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修订我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手册》,建立了分管领导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重新梳理了融资担保公司等行政审批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五是出台了我局廉政谈话制度,对廉政谈话对象、谈话次数、谈话内容、谈话记录等提出明确要求。党组书记就廉政谈话不规范不实问题对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9.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是纪检监察组印发了《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求监督单位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报备制度。对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须纪检监察组参加的,除紧急情况外,应于会议召开2日前书面通知纪检监察组;二是明确干部选拔使用规定。对拟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征求党风廉政书面意见回复制度,对没有落实征求党风廉政书面意见回复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纪检监察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市金融监管局4名学风不实、搞形式主义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时,也要求党组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四是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灵活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仍需努力方面

10.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一是聘请会计人员,扎实做好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赴兄弟单位学习财会经验,熟练掌握财务系统软件。三是运用财务系统自动生成各类财务报表。四是及时升级了会计软件。

(七)巡察整改质量仍待提升方面

11.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建立了上轮巡察问题整改台账,梳理了上轮巡察整改资料,归集存档,台账管理。二是举一反三,建立了本轮市金融监管局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做到了本轮整改资料分类归集,装订成册,统一保管,确保整改实效。

(八)脱贫攻坚工作不深入方面

12.关于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精准问题。一是运用扶贫小额信贷“明白纸”加大宣传,在每户获贷贫困户家庭“明白纸”上标注贫困户获贷基本信息。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金融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做好“回头看”工作。三是印发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宣城市金融扶贫领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继续坚持“一自三合”贷款模式,加强贷后管理,我市扶贫小额贷款逾期贷款率远低于政策红线,风险整体可控。四是巡察组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3.关于落实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党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及脱贫攻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扶贫政策,调整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省市关于扶贫小额信贷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扶贫小额信贷作了业务培训,部署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整改工作。二是与东夏社区党委召开座谈交流会,交流东夏社区脱贫攻坚情况,研究帮扶举措,制定结对共建活动年度计划。2019年度共开展了4次党建结对共建活动,做到了有计划有方案。三是加大扶贫干部培训。组织包保帮扶干部、金融扶贫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双包”工作答疑、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四是下派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东夏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进行了对照检查,党组和纪检组长对其进行批评提醒。五是严格落实干部包保走访要求。

14.关于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纪检监察组印发了《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2019年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了督查重点、督查方式等六个方面内容。二是制定了《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具体量化了帮扶干部落实扶贫工作情况等12方面内容,确保脱贫攻坚监督责任落实落细。三是开展检查督查,纪检监察组对光伏发电、“双基”建设项目、2个扶贫点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3个方面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

15.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金融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制定多样化宣传方式,各县区均在着手推进。二是定期在我局网站上公布各项金融扶贫政策,我局网站首页刊登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三是下派书记带队逐一对东夏社区扶贫小额贷款贫困户上门宣传金融扶贫政策。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一)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整改。

(二)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治标治本,科学谋划,建章立制,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同时,强化制度执行,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我局各项制度机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续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持之以恒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各项纪律建设,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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