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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一六〇)

发布时间:2019-11-15 信息来源:中共宣城市纪委 宣城市监察委员会网站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宣城市委统一部署,宣城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19年11月8日至12月7日对新杭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新杭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新杭镇的特点和规律,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受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杭庭商务酒店一楼;

(二)意见信箱:新杭镇设置5个,分别位于新杭镇人民政府大楼入口处、流洞社区居民委员会院内、砖桥社区居民委员会院内、独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大楼入口处、彭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便民中心入口处,巡察组信访接待点设置1个,位于杭庭商务酒店入口处;

(三)电子邮箱:18156301038@163.com;

(四)专门值班电话:

座机:0563-6086081

手机:18156301038(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19年12月7日截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宣城市委第十巡察组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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