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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云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李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8-07-16 信息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编辑:宣传部 浏览: [ 字体: ]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和中共宣城市委批准,中共宣城市纪委、宣城市监察委员会对泾县云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李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明违规向部分乡镇以及事业单位收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私设“小金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谋取个人职务升迁等私利,送给他人购物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资金,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李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宗旨,忘记入党初心,以权谋私、滥用公权,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宣城市纪委常委会、宣城市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宣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明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将李明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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