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明责履责,紧紧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三重一大”事项这个监督重点,抓实廉政意见回复和关键时间节点,不断擦亮日常监督“探头”,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推动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述廉述责、党风廉政约谈以及“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的落实。
强化明责履责尽责。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新修订的《宣城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要求“照单履责”,会同各单位专题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工作任务,督促按要求报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
加强同级监督。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对综合监督单位市管干部开展日常细微管理民主测评、定期走访工作,切实掌握日常行为表现情况。
密切关注“三重一大”事项。参加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对议题研究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对综合监督单位拟提拔任用科级干部人选廉政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组织新提拔科级干部参加党纪法规考试,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填报廉政档案。对15项考试、1项考核、1项比赛、4项评审以及6项采购询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杜绝“打招呼”“走人情”,严防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