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以来,市直纪检监察工委注重提升业务素质,积极探索研究新时期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高标准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近两年来共审理市直单位科级党员干部违纪案22件,补充完善36个问题证据。
练内功。工作中注重加强对相关纪检监察党纪法规和审理实务的学习,纵向上经常向市纪委审理室和省直纪检监察工委等有关部室领导请教学习,横向上虚心向省内相关先行的兄弟地市纪检监察工委咨询取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守规矩。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对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该委把案件审理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强化案件审理政治功能,每一个案件必须经集体研究讨论、纪检监察工委会议审议决定。
严把关。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规定完整报送案卷材料,审理中注重案件取证的准确性,确保案件做到人证、物证、书证“三证”齐全。针对个别纪检监察组报审的案件材料不齐,经多次补送才勉强符合要求;个别案件量纪不准,适用法规不当等问题,市直纪检监察工委能够坚持原则,严格依规依纪审理案件并提出明确的补正和审理意见,确保所审理的案件经得起检验。
定规范。基于党组处分工作“处”的程序尚无专门的上位法规,结合市直单位党组织体制、机构、结构的状况,拟定了《市直单位党组织履行党员处分程序操作办法(试行)》并将于近期以市直工委名义印发,确保党组处分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下一步,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将通过推进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推行跟案跟审制度等方式,不断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推动市直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