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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构建“3+1+N”工作机制 推深做实协作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0-03-17 信息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编辑: 浏览: [ 字体: ]

 “自2019年5月我们第三协作区成立以来,目前已初核案件18件、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发出监察建议书3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7次......” 在宁国市纪委监委第三协作区会议室里,阶段性工作盘点会议在协作区第一副主任罗燕的主持下召开。

 原本类似的会议,应由该协作区主任即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梁小虎主持,但因其被上级纪委监委临时性抽调远在“千里之外”。然而,协作区的工作并未由此而陷入停滞状态,这还要得益于市纪委监委为协作区工作量身打造的“3+1+N”工作机制。

 所谓改革,正是创新。自2019年该市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并成立5个协作区以来,市纪委监委本着“建起来就要用起来”的原则,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系统总结思考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人员精干、指挥有力、沟通顺畅、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为最大限度发挥改革成效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3”,即市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主管常委。建立由市纪委书记全面抓、分管副书记协助抓、主管常委直接抓的指挥调度机制,定期研究协作区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和调度,强化工作考核和结果运用,确保协作区工作始终有序有力有效运行。

 “1”,即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协作区主任,主任外出时则由第一副主任主持工作。同时,明确由各协作区主任牵头,集聚市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力量,加强对各协作区工作的精准有力指导,帮助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N”,即将由协作区所监督的乡镇、街道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纳入协作区成员范围。协作区成员应精准聚焦主责主业,服从并服务于全市审查调查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监督检查、信访办理、巡察等工作,同时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宣传教育。

 “深化协作区改革,一不增设机构,二不增加编制,在立足市、乡现有纪检监察干部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力量整合和工作联动,努力实现‘1+1>2’的工作叠加效应,释放出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强大动能。”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协作区为重要平台,进一步带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努力实现乡、村两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能力和监督体系现代化,更加精准有效地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助力乡村振兴事业。(宁国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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