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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排查起底严把关 以民为本筑同心

发布时间:2020-04-28 信息来源:旌德县纪委监委 编辑:宣城纪委 浏览: [ 字体: ]

   “请各镇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委机关各部室尽快前来领取2019年以来实名信访举报件相关台账,认真梳理‘群众不满意信访举报件’,严防积压、处置到位,并于指定日期前报送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为持续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近日,旌德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通过落实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管理、检查督办、实名检举控告处理、闭环管理等制度,重点解决“对群众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不够及时”等突出问题,做到“四更加三减少一提升”,即回应群众关切更加及时、维护群众利益更加有力、办理检举控告更加规范、引导群众监督更加有效,减少重复举报、越级举报、多头举报,使群众满意度得到大幅度提升。

   “我们给人民群众当好‘服务员’,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深做实监督职责,严格精准执纪问责,让群众感到如沐春风。”县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张晓燕表示。

   为进一步提升专项行动质效,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作用,县纪委监委坚持思想疏导教育与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相结合,力争减存量与遏增量并重,狠抓监督实效。

   据悉,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排查、大起底”,认真核实实名信访举报件,逐件登记“群众不满意信访举报件”,建立总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办结与未办结、反馈与未反馈、满意与不满意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同时,针对“群众不满意信访举报件”,严格遵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力求从源头上减少多年、多层、多头的“三多”件数量。

   “对经自查纠正后实名举报人满意的信访举报件,由县纪委监委填写《满意度提升行动案件审核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宣城市纪委监委申请销号;对经自查纠正后实名举报人不满意的信访举报件,则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初审后,送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 ”张晓燕介绍说。

   此外,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还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实地抽查、验收,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单位责任,对在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度迟缓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注重分析群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及时改进工作不足,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切实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是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要求。我们要俯下身、沉下心,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一律严肃问责,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晴雨表’和‘压舱石’作用。”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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