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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用足用活监督方式 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21-01-05 信息来源:绩溪县纪委监委 编辑:芮超洋 浏览: [ 字体: ]

“各督查组要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形式,及时全面了解全县各单位是否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真抓真学真落实。”近几个月以来,绩溪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结合工作重点,用活监督方式,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为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绩溪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工作联动协作机制》,从上下联动、横向协作、机制保障和成果运用四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形成“县纪委监委机关+乡镇纪委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三方联动协作的“大监督”格局,为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此外,该县还制发《关于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同时,各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监督清单》、“8个紧盯12项监督”“20查20督”等方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灵活运用“互动式”“融入式”“机动式”等方式,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常态化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工作、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问题,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灵活用好“第一种形态”予以精准处置。据统计,自2020年8月以来,该县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运用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查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问题2起,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

“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足用活多种监督方式,紧盯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抓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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