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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宣州:强化自我监督 坚决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20-12-22 09:38:43 信息来源:宣州区纪委监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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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不断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严防“灯下黑”。

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不断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规则等10余项制度,进一步优化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制度体系,确保按制度管人、依规矩办事。

注重发挥“淬火效应”。突出党性教育和宗旨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研讨,进一步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采取“老带新”、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推进监督执纪一线大练兵,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围绕问题线索处置、信访举报检举控告规则等内容举办专题培训,着重对审查调查容易忽视的“风险点”进行讲解和提示,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注重发挥“制度效应”。严格执行《宣城市纪委监委机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严格规范线索管理处置、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等工作程序,常态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等情况,严防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通风漏气等行为。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全方位立体式监督,规范年度考核、外出报备、请示报告、请销假、“八小时外”监管等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台账、专项督查记录、廉政档案等,做到层层设置防线,对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注重发挥“警示效应”。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通过学习传达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违纪违法案件庭审等形式,让纪检监察干部从中受到警醒教育。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心理诉求,重点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引导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净化“朋友圈”、规范“生活圈”。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全面进行排查,实行“零暂存”“零容忍”处理,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做到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